近日,林甸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患病劳动者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仲裁员通过五步调解法,高效公正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鲍先生在县某牧业有限公司从事数据分析工作多年,从2023年初开始,自己的听力功能逐渐下降,同时伴有血液疾病。在其劳动合同到期后,鲍先生以单位未与其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仅以口头通知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为由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差额工资、加班费。然而,公司以合同到期、劳动者身体状况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为由,终止与鲍先生的劳动关系,拒绝续签劳动合同。鲍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院受理此案后,仲裁员迅速开展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该案件。
鲍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他表示:“感谢仲裁员的公正调解,让我在困难的时候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温暖。”公司方也表示,通过这次事件,他们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会更加规范用工管理。首席仲裁员建议公司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支持,特别是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
此次仲裁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敲响了依法用工的警钟,同时展示了仲裁员专业、高效、公正的工作态度和调解能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