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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胡海霞、胡士彬)

信息来源: 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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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开发商或现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于林甸县林甸镇西南街林甸镇医院综合楼3单元501室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胡士彬、尹桂云。房屋所有权证号:林甸县房权证林字第201501928号,建筑面积61.76平方米。此房屋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未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权利人胡海霞、胡士彬向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土地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一并转移登记到权利人胡海霞、胡士彬名下。

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9-3323806



公告单位: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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