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甸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 2026-01-26 16:13

林甸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26-01-26 来源:林甸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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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和文件,提出县域农业机械发展趋势、需求动向、技术建议,普及农业机械化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助力农业丰产丰收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协调大型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事宜,对农业机械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解决相关争议。
(三)落实农机惠农政策,实施农机惠农项目,管好用好农业机械化事业专项资金、物资,按政策发放农机购置、更新、作业等补贴资金,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
(四)提出县域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推广计划的建议,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规范化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
(五)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及农机户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指导其加强机务管理、规范作业、安全操作,提高农业机械生产的专业化水平。
(六)收集、整理、利用农业机械技术信息,统计、汇总农业机械相关数据为农机化生产服务;做好农机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农机具修理工、农机管理人员、农民农机技术员、农机具使用操作人员等农村实用人才的技术培训。
(七)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工作,受理有关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投诉,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查处伪劣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
(八)负责农业机械牌证业务,承担农业机械检验、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封存、解封等登记的具体工作,按要求核发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及检验合格证明,经办号牌、行驶证补换业务。准确掌握县域农业机械数量、规模和技术状态。
(九)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操作)证业务,按要求组织相关考试,办理驾驶(操作)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机型、变更、补办、更换、转移、注销、恢复等驾驶证业务。不断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水平。
(十)负责辖区内农机事故的现场勘验、调查处理、责任认定、调解以及统计上报工作,保证农业机械化生产环境和谐稳定。
(十一)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支部书记、主任:颜亮
主持农机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机服务办工作。
副主任:赵宝利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分管生产股、推广股及农机化指导中心工作;
专职副书记:王孟福
负责农机中心党务、常务(不含财务、人事)、老干部、农机安全等工作;分管综合股、机务股工作
副主任:刘畅
负责农机购机补贴、财务、人事、信访、工会、妇联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林甸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内设股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分别为:
1.综合股。
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人事劳资、党务宣传、财务管理、安全稳定、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人:马云川,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3楼。)
2.生产股。
承担农机化生产、农机作业补贴相关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人:王刚,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3楼。)
3.推广股。
承担有关农机信息收集及整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培训、推广、普及、咨询等工作。(负责人:姚凤斌,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3楼。)
4.机务股。
承担合作社及农机户的机务管理、规范作业、安全操作、事故调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杨春财,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3楼。)
5.农机服务办。
承担农业机械检验注册登记、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等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负责落实农业机械更新、购置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人:侯慧敏,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2楼。)
6.林甸县农业机械化指导中心。
宣传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普及农业机械及其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识;制定并落实县域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提升计划和技术培训,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指导乡村开展群众性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应用普及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承担农机具基础知识、驾驶知识、农用汽车使用知识、农机经营管理知识、农机具维修保养知识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荣长武,办公电话:0459-3323530,农机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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