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24-10-11 09:20

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2024-10-11 来源: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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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拟定本机关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本单位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人事劳资、工会、共青团、女工、信息、信访、宣传、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内外联系等行政事务;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费用结算、人员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健全财经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二)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县直机关部门办公用房的产权、产籍及档案管理;从严管控,严格履行相关条例,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大楼水、电、暖、养护维修等物业服务的管理、检查与考核;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县综合性会议、大型会议和活动以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与大楼内物业后勤保证工作;负责县政府大楼的房屋水电、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政务接待工作;负责职工餐厅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周转房、政务接待中心的水、电、暖、养护维修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房屋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交费等管理及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和理赔工作;负责机关车队公务用车的配置、更新和购置手续;负责县政府、县政协公务用车的安全检修及司机的管理和行车安全教育等。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林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个机构,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拟定本机关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本单位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人事劳资、工会、共青团、女工、信息、宣传、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内外联系等行政事务;负责本单位财物预算、费用结算、人员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健全财经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二)房产管理股。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县直机关部门办公用房的产权、产籍及档案管理;从严管控,严格履行相关条例,坚决杜绝超规模、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大楼水、电、暖、养护维修等物业服务的管理、检查与考核;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县综合性会议、大型会议和活动以及突发性事件应急处与大楼内物业后勤保工作;负责县政府大楼的房屋水电、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三)接待服务股。负责职工餐厅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周转房、政务接待中心的水、电、暖、养护维修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房屋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管理工作。

(四)车辆管理股。负责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交费等管理及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和理赔工作;负责机关车队公务用车的配、更新和购置手续;负责县政府、县政协公务用车的安全检修及司机的管理和行车安全教育等。

三、领导班子成员

朱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王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房产管理股、车辆管理股。

庞伟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办公室、接待服务股、党务工作

1.办公地点:林甸县西城街政务接待中心 

2.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

 3.联系人:孙宝昌

4.联系电话:0459-331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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