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和改革、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商贸流通、粮食、物资储备、数据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商贸流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国家大数据、数字产业、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领域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调整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工作报告;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进行经济运行的趋势预测,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负责向上争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和资金;负责全县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批和上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发、论证对全县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大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内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
(三)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衔接平衡。
(五)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六)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落实。
(七)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林甸、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八)协调推进全县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有关数据的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县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九)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审批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推动大数据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协调推动全县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大数据、云计算等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数字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数字林甸总体规划,指导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数字林甸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云、网、数、端、算等相关领域基础核心数字化平台建设、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十一)协调推进全县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二)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价格管理措施,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调控市场物价。
(十四)负责全县国家、省、市管收费标准的监管及县管部分收费标准的制定、管理、调整。
(十五)负责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收缴的赃物作价及价格评估、价格认证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农业成本的价格调查及对政府出台的价格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十七)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八)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对全县物流园区进行规划设计、实施和业务指导;组建企业销售网络平台,为全县企业服务。
(十九)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进行行政执法。
(二十)拟订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监测统计、信用评价和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十二)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和行驶本级行政处罚权等职责;负责管理、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对商务领域进行行政综合执法;承担商务领域信用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参与组织打击侵犯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案件等工作。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根据省级、市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五)管理全县粮食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测县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十七)根据国家、省、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和县投资项目。
(二十八)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十)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三十一)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十二)负责县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
(三十三)负责建立县国防动员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信息互通、要事会商、协同指导等制度机制,制定具体工作运行细则。
(三十四)战时和重大军事行动时,参与相关战略方向协调组工作。
(三十五)负责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协调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动员任务。
(三十六)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及政策措施,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七)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全县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
(三十八)负责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迎战准备工作。参与组织人民防空重大演训演练,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
(三十九)负责相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四十)负责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十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四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
(二)社会投资综合股。负责向上争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和资金;负责全县本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批和上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发、论证对全县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大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制定以工代赈计划,审查选定以工代赈项目和相关投资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经济形势,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和调控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林甸县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能源政策;负责县域内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及备案;组织实施全县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三)数据综合股。承担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有关县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审批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数据领域合作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大数据建设,协调推动全县电子政务建设。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组织实施数字林甸、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承担数字林甸、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相关工作。 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协调推进全县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字经济人才统计。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的论证、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
(四)价格股。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价格管理措施;负责国家、省、市管收费标准的监管及县管部分收费标准的制定、管理、调整;负责国家和省管理工业品价格政策及管理办法的实施,负责全县成本调查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布置的各项常规调查任务,做好专题成本调查以及各种成本资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的重要商品和主要副食品价格的预测、预警和分析。
(五)国防动员股。承担县国动办机关政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文字综合、督办、信访、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草案,对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管理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印章工作。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对接重大事项、落实动员需求、解决矛盾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落实交通战备协调、经济动员协调的工作任务,并开展监督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网略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重要决策事项的督察督办和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的考核评估工作。具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层面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参与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确定和落实情况核查工作。承担编制、拟订全县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全县国防动员建设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拟订提请县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审议的国防动员领域重大事项建议,并推进落实。落实县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等。承担全县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指导和检查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征收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人民防空需求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战备设施维护管理、实施平战转换。按权限承担《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全县军事设施保护落实工作。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指导并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建设。负责制定本级城市防空袭预案方案。协调推进全县人民防空疏散避难场所、通信警报系统等建设。承担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按纲施训和演习。协同组织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实施迎战准备工作。战时组织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次生灾害工作。参与应急支援保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六)商务粮食股。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对全县物流园区进行规划设计、实施和业务指导;组建企业销售网络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监测统计、信用评价和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商务领域进行行政综合执法;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林甸县县域内承储的储备粮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梁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石立锋: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负责商务粮食局全面工作。
纪冬成: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常务(办公室文字综合、人事政工、文件归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安全、信访、法治、扫黑除恶、改革及其他日常事务)、党务(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共青团、机关工委、妇联)、乡村振兴(扶贫)、农经粮食、千亿斤粮食项目等工作;对省农经处,政府调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经济运行、GDP、对省(公管办、价格处、收费管理处等)、国防动员工作。
郭 凡:党组成员、价格认定中心副主任,主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平台、项目库、移民、对省(投资处、社会处、地区处、经贸处、外资处、财金处、评估督导处、交通处、就业处、移民办、财经委秘书处等)。
张新辉: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以工代赈、重点项目、规划、能源、节能、环资、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对省(对口合作处、振兴处、大项目办、规划处、产业处、环资处、能源处、电力处、经济运行处、油气处、煤炭处等)。
罗福生:党组成员、副局长,数据局局长,负责数据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林甸县政府大楼3楼30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3323425
联 系 人:张文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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