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 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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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户口迁移问题
- 信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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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 留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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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8 21:27
- 留 言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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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者d123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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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孩子上学,母亲和孩子户口由农村迁至城里,现想再签回农村怎么办
受理回复
-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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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4:02
- 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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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四季青镇派出所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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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青派出所民警接到诉求后高度重视,户籍民警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到问政人,了解问政人的诉求,问政人表示自己的妻子及子女因子女上学问题将户口迁移至大庆市内,现想将妻子及子女的户口迁移至林甸县四季青镇隆山村,针对问政人的诉求,户籍民警已向问政人进行解答,按照《大庆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业务事项工作规范(试行)》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夫妻投靠、子女随迁(因问政人子女为未成年人可以进行子女随迁)的方式将其妻子及子女迁移至四季青镇隆山村,所需材料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所迁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村民代表议事会(标有子女户口迁移至问政人户口字样,含有村委会印章及村书记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