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林甸要闻 > 通知公告

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告(王雨晴)

信息来源: 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08 08:51
打印 【字体:

   

开发商或现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于林甸县林甸镇西南街邮政局综合楼12号商服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王雨晴。房屋所有权证号:林甸县房权证林字第201301029号,建筑面积55.67平方米。此房屋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权利人王雨晴向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换证、土地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一并转移登记到权利人王雨晴名下。

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9-3323806

    

公告单位:林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