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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信息来源: 林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1-0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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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当前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持续良好。经会商研判,预测我县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为优良,满足《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庆政办规〔20244号)预警解除条件,林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516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特此通告。

林甸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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