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暖泉城志愿者协会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我局核准注销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收缴其登记证书,因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丢失无法缴回,现依法对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林甸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8日
烛暖泉城志愿者协会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我局核准注销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收缴其登记证书,因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丢失无法缴回,现依法对其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林甸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