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威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法治方向和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县级统计部门,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数据审核,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只有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才能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统计工作,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作为统计部门,要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和统计制度,强化数据质量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着力点,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队伍。坚持执法检查与数据核查紧密结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严格依照规定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干预统计调查、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对举报的违法线索,经查明情况属实的从严处理,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强有力措施和执法手段,警示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需要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正确认识、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如实上报数据以及社会公众的遵法守法,因此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要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持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贯穿到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活动,加大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加强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统计、搞准搞实源头数据的责任担当意识,提升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于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大力营造全民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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