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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林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3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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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林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林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魏林白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24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林甸实践新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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